護兒指引收緊 倘證母濫藥 嬰兒尿樣本陰性亦受評估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20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起生效,社署聯同多個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等制定的《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也有逾80項更新,其中關於虐待兒童定義及類別的章節,其附錄有3項修訂。新指引針對孕婦濫藥提到,即使嬰兒出生後尿液樣本的危險藥物檢驗呈陰性,但若有可靠資料證孕婦懷孕期間或分娩前持續濫藥等,也宜進行保護兒童社會評估及召開多專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