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現屆管委會解散 合安無限期接管 法官頒令批准 民青局稱將依期舉行業主大會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7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宏福苑管理人,取代現屆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案件昨聆訊,法官林美施指出,重建屋苑刻不容緩,命令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31條,解散現屆管委會,委任合安為管理人,不設期限,合安須每月向民政事務總署提交報告。民青局長麥美娟昨表示,合安會籌辦簡介會,向業主和居民介紹管理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