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雷射筆射狗射狗主 保安稱用合法「驅狗器」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6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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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8歲男保安涉嫌在啟德體育園零售館外使用雷射筆照射狗及與他理論的狗主。他否認虐畜及普通襲擊共3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涉案狗主供稱,案發時被告先掃射其唐狗的額頭,繼而追前並照射唐狗左眼,維時一秒,使唐狗驚恐。狗主上前質問,被告自稱使用合法「驅狗器」,並指摘狗主沒有為唐狗戴狗帶,其狗會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