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校長拒賄助刪資料案 家長押後判待錄證人口供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1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個人成長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家長去年涉要求校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並提供1萬元賄款,助理校長拒絕收賄後,被指與家長商討刪除涉案證據,該家長早前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原定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覃有方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12日再處理,以待該家長錄取證人口供,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