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閣業主倘回遷 下期補助將停 當局曾稱領補助不可返回 議員指早應仔細解釋

發布時間: 2025年12月24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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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埔宏福苑上月發生五級火,未受波及的宏志閣業主申請租金補助時需簽署聲明書,確認領取補助期間不會居於宏志閣單位或把單位出租,若陳述虛假將有遭刑事檢控之虞。民青局前晚於facebook專頁發帖文解釋,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強調「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立法會議員兼律師江玉歡表示,政府的網上公布亦具法律效力,但認為當局應一早仔細考慮及解釋,而非事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