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煽動辱國歌4罪 青年刑期得直撤教導所令 發布時間: 2025年12月19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青年於2020至2022年在連登討論區發帖,篡改國歌歌詞及提及「港獨」口號,他承認4罪後被判入教導所,其後上訴,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處理,上訴方放棄就定罪上訴,僅就刑罰上訴。上訴方表示上訴人已被羈留約9個半月,已足夠阻嚇,加上有同類案件被告只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故認為可改判緩刑。法官黎婉姫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裁定上訴人刑期上訴得直,撤銷其教導所令,上訴人即時獲釋,3個月內頒布判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