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出席率須達八成 立會無硬性要求

發布時間: 2025年12月14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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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和區議會分別設議員履職規定,包括對其出席會議訂下要求。下月展開的第八屆立法會任期,將實施《立法會議員守則》,議員須出席立法會和委員會會議,及參與政府或議員提出的法案或議案表決,但無設定出席率要求;至於區議員每年在區議會大會、轄下委員會或工作小組會議出席率,均不得低於八成。